1月16日,由德昌分公司承制的四川涼山西昌牦牛山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Ⅲ標段)首套塔筒順利通過出廠驗收。此次驗收組由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中達安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院)、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船級社)和東方電氣風電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代表組成。
西昌牦牛山風電項目位于涼山州西昌市西側阿七鎮(zhèn)、佑君鎮(zhèn)、馬鞍山鄉(xiāng)、開元鄉(xiāng)、巴汝鎮(zhèn)、樟木菁鎮(zhèn)、瑯環(huán)鎮(zhèn)的牦牛山至磨盤山山脊,山脊總長度約65公里,海拔高程在2500米~4000米之間。牦牛山風電場建設規(guī)模600兆瓦,擬布置96臺單機容量為6.25兆瓦的風電機組,分公司承制其中的32臺。
驗收會上,驗收小組首先聽取了分公司關于項目制作全過程的詳細匯報,對基地車間生產規(guī)模、生產線布置、人員及設備配置、產品質量控制措施及該項目生產情況進行了詳細了解。隨后對塔筒形體尺寸、焊縫質量、附件安裝質量、防腐質量等進行了現(xiàn)場驗收,并對鋼板、法蘭等材質證明文件、焊縫探傷報告、過程檢驗記錄、塔筒及附屬設備等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資料進行了詳細檢查。經現(xiàn)場查驗、答疑、技術討論后,驗收組一致認為:四川涼山西昌牦牛山風電項目塔架及其附屬設備(Ⅲ標段)首套塔筒出廠驗收資料齊全,質量控制措施有效,制造工藝滿足要求,制造檢驗結果均符合設計和相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具備出廠條件,同意發(fā)貨,至此首套驗收工作圓滿完成。
此次驗收會在對分公司履約能力做出肯定的同時,也對后續(xù)的發(fā)貨工作做出了要求。在后續(xù)生產工作中,分公司將繼續(xù)以高標準、嚴要求的工作態(tài)度,精心組織,緊密配合,保質保量地完成項目履約。